“3•15”以案说险:防范非法集资,切勿轻易退保
时间:2020-03-13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浏览:1199

导语:非法集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一些非保险机构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高额回报”名义,诱导欺骗消费者办理退保并购买其他投资产品。上述行为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公司VIP客户到柜面申请退保,保全人员在受理客户资料时发现,该保单年交保费10万元,已交4年,还有1年缴费期就满了,现在退保损失很大。为不影响客户权益,保全人员及续期经理对客户进行规劝挽留,详细讲解保险责任。但客户态度坚决,声称保险收益低,强烈要求马上退保,并表示损失很快就能回来。经保全人员不断询问,客户终于说出着急退保真实原因:近期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找到客户,向客户推荐一款月收益高达30%的产品,投入次月就能拿回本金,且月月返利,但首次至少缴费50万,还限购。

“高收益、承诺投资回报”,这并非保险产品特点,而是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保全人员立即与该保险公司联系,了解到:该业务员早已离职,且已冒用该公司名义,欺骗多名客户,涉及金额巨大,人已经跑路无法联系。现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报案。

得知真相的客户对保全人员的专业及真诚服务,表示感谢,为其挽回了经济及保障损失。

案例评析            

非法集资一般满足四个特征:即“非法性”,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公开性”,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和给付回报;“不特定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一般来说,犯罪分子为蛊惑群众投入资金,往往采取以下手段:一是高额收益做诱饵、二是“项目”包装藏猫腻、三是虚假宣传造声势。

风险提示

(一)警惕常见诈骗手法:冒充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取得消费者信任后,贬低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消费者退保,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此行为严重威胁消费者资金安全,一定要提高警惕。

(二)树立正确保险意识: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办理退保。不受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不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任何私下协议,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以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

(三)谨防保险保障中断:理性对待保险“退旧保新”推荐,充分考虑自身保险保障需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的,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四)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消费过程中力争做到“三查两配合”,即“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结束语:

华泰人寿提醒您

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个人财产免受侵害,广大群众应始终保持清醒理性。若您发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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