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出台关于推进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 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02-09 11:41:00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完善保险风险保障、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促进贫困地区生产、提高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探索保险公益扶贫机制,切实解决老百姓“因灾致贫返贫、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已于1月12日正式印发。
该《意见》明确了与抚州市精准扶贫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提出大力发展生产性项目扶贫保险、保障性扶贫保险、金融性扶贫保险,加强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将人才、资金、技术等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贫困地区保险快速理赔机制,争取出现保险事故后赔付从快从简。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保险协会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该项工作,由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对抚州市保险机构脱贫攻坚保险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评督查,对精准扶贫成效显著的保险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抚州市各保险机构负责人均表示坚决执行市政府《关于推进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将自身经营与精准扶贫战略相结合,为抚州市脱贫攻坚工作助力护航,为贫困人口脱贫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