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5
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2026年1月
前 言
针对当前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高发多发现状,为深入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和执法协作,以科技赋能和大数据应用为载体,建立“执法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四位一体”反欺诈工作新格局。为全面总结我省反保险欺诈工作实践成果,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战经验,持续提升行业反欺诈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与识诈防诈能力,在江西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西省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从全省保险机构、公安经侦部门办理的众多案件中选出代表性的11个案例汇编成《江西省2025 年度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白皮书》。期望通过本白皮书的发布,推动行业反欺诈工作经验交流,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欺诈危害的认知,凝聚全社会反诈共识,共同筑牢防范保险欺诈风险的坚固防线,为江西省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目 录
◆ 案件简介
2024年10月9日18时12分许,黄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当日13时30分许,杨某驾驶车辆行不慎冲入河中,导致车辆全淹,驾驶员杨某不幸身亡,黄某向保险公司索赔76万余元。
◆ 调查情况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勘查,事发地地面痕迹显示标的车落水前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且在车上发现了准备逃生用的油桶,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保险公司关注。随即对案件开展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标的车日常从不外借,均由报案人驾驶,事故当日突然转由事故驾驶员使用,且据家属告知事故驾驶员本人名下有车且能正常行驶,并不需要借用他人车辆。另外,驾驶员杨某在其工作群曾主动提出“我这里有个赚八千块钱的项目”、“要会游泳”“片包”(疑似谐音骗保)等敏感信息,黄某与杨某两人具有预谋骗保的重大嫌疑。
保险公司向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报案,经侦支队领导审阅报案材料及相关证据资料后,指导南康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本案侦办工作。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黄某与杨某合谋伪造单方交通事故骗保,以“零口供”将黄某依法抓获归案,确认此案被保险人、驾驶员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意图骗保。
◆ 处理结果
2025年1月8日黄某被南康区经侦大队逮捕关押,当事人黄某并已向公安局招供及承认本起事故存在保险诈骗的事实;南康区经侦大队于2025年1月21日将本案移交南康区检察院并进入司法程序,经调查发现黄某除本案外,还涉及另外一起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案件,黄某两案并罚被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7年6个月。
◆ 案件启示
本案为故意制造事故经典案例,当事人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有预谋地策划事故,精心挑选时间及地点,给案件破获带来难度。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保险公司联合经侦部门最终破获案件,当事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提供)
◆ 案件简介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发现被保险车辆已严重损毁,事故地点为一处宽阔停车场,且停放时间段连续几天下雨,标的车熄火状态停放几天起火不合理。驾驶员黄某明以租代购方式购买被保险车辆,已三年未还车辆贷款,2024年更是因运输行业不景气,导致入不敷出;结合被保险车辆保险期限临近,投保车损险金额高于车辆实际市场价格现象,存在获利空间和道德风险。综合以上疑点,案件存在重大故意嫌疑。2024年5月15日,保险公司整合前期收集的欺诈线索和证据材料,向高安市公安局报案,同执法民警沟通案件情况并反映案件疑点,民警查看报案材料后,通过细致排查、周密分析,当即决定立案受理,并出具立案回执。
经查,2024年4月10日22时许,黄某明在车辆副驾驶点燃一盘蚊香,故意将点燃的蚊香和汽车篷布放在副驾驶脚垫的位置,在蚊香和篷布之间放置抽纸助燃,进而点燃篷布。
◆ 处理结果
经公安机关协助处理,犯罪嫌疑人黄某明已主动放弃整案损失的索赔权利,并签署放弃索赔材料。犯罪嫌疑人黄某明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案例启示
车险是现代社会重要的“稳定器”。故意骗保的行径,如同窃取所有投保人共同池中的资源,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福祉。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与诚信,不仅是保险行业的责任,更是每一位车主应尽的义务。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风险保障机制行稳致远,真正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提供)
◆ 案件简介
保险公司在对案件质检过程中发现一修理厂存在多起疑似保险诈骗行为,在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公安机关多方信息互联互通、紧密配合下,警方迅速行动,对以刘某为首的特大保险诈骗犯罪团伙实施抓捕,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涉及骗保赔案125笔,涉案金额逾300万元。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在核查风险清单过程中发现问题端倪: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修理厂及其相关人员在多起案件中存在高度关联性。保险公司立即提取了该厂自2022年以来的全量案件,对理赔重点要素进行深入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刘某等多人频繁作为保险标的或第三方车辆驾驶员出现在多起保险事故中。发现问题后保险公司迅速组织经验丰富、专业素养过硬的反保险欺诈岗对涉案修理厂及相关人员的所有资料展开了细致核查。同时,利用中国银保信全国反保险欺诈信息系统进行逐一验证,结果显示这些车辆及人员在其他保险公司同样频繁报案,且理赔金额巨大,数据异常特征明显。经进一步排查出险车辆,发现事故涉及的车辆主要为高端二手车,且车辆之间存在多次交叉碰撞情形。
保险公司通过四个月的周密调查,初步判断以刘某为首的团伙涉嫌利用高端二手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以低保高赔的方式骗取保险赔款。保险公司迅速整理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省公司以及保险行业协会,并于6月12日向赣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正式报案。
◆ 处理结果
警保双方充分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的联合办案优势,多次共同梳理排查案件线索,在省厅经侦总队与省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最终坐实了以刘某为首的保险诈骗团伙,长期利用高档二手车,通过低价高保、故意碰撞、故意落水等手段实施保险诈骗的事实,经侦部门在掌握足够的抓捕证据后雷霆出击,成功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 案例启示
近年来保险欺诈团伙化、专业化的特征逐渐明显,保险欺诈案件已从个人偶发行为,演变为分工明确、链条完整的团伙化、专业化犯罪。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欺诈局势,保险公司一是需要持续深化落实内部风控工作,提升科技理赔水平,将科技手段充分应用于风险控制管理过程中,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积极推进各保险主体之间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并防范潜在风险。二是要充分发挥利用警保联动优势,依托监管机构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专项打击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击一批影响广泛、性质恶劣的保险欺诈犯罪行为,形成与公安经侦部门联合打击保险欺诈的高压态势,从而净化保险市场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2024年12月被保险人汪某在短时间内主动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高额意外险产品,合计保额160万。六天后汪某驾驶租来的车辆在九江绕城快速路上追尾一辆大货车,抢救无效身故,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意外身故理赔申请100万。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在核查中发现,汪某投保行为存在以下诸多疑点:
①汪某在A保险公司投保60万元高额意外险后,隔两天又在B保险公司投保100万元的高额意外险,两次投保行为均为主动投保,且均要求按保额上限投保;
②通过征信系统背调发现,汪某个人信用评分仅为20分,近一年内曾在31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84次,走访了解得知其存在大量外债,母亲曾卖房为其还债,且房产已被抵押;
③汪某名下有一辆日常代步车奥迪Q3,但事发时却驾驶租赁车辆,并在租车时向工作人员了解“出了意外怎么办”,显示出对风险的异常关注;
④事故为汪某追尾货车,货车司机称事发当时货车匀速行驶,无异常变道,遭遇小车追尾;
⑤事发现场未见被保人手机,手机下落不明或客户未带手机,手机中是否存在关键信息?
⑥其保单代理人表示汪某平时对保险毫无兴趣,甚至车险能省就省,但此次却主动联系购买高额意外险;
⑦家属配合度低,不同意尸检,且对被保人家庭财务状况、行程等描述与第三方走访存在明显出入;
综上多方调查结果,虽然交通事故本身属实,汪某因颅脑损伤死亡,且无酒驾、毒驾等免责行为,但存在以上多项重大欺诈嫌疑行为。
◆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下达拒付通知书,解除保险合同,协商退还保费;
◆ 案例启示
该案件呈现了保险诈骗中“高风险短期投保+财务异常+行为反常”的典型特征,疑似自杀骗赔案件。虽然交通事故本身属实,但被保险人在投保动机、财务状况、出行方式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异常,最终被保险公司识破。在此警醒广大消费者,如实告知、理性投保,切勿以身试法。
(平安人寿江西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2022年至2025年间,某保险公司接到多起类雇主责任险——补充工伤责任险理赔申请,称某企业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需赔付雇主损失。保险公司依据理赔材料,累计支付保险赔款超过150万元。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利用AI大数据模型聚焦高风险案件,由保险公司反欺诈部门对历史高风险赔案进行逐案复盘时发现,该区域内的理赔索赔主体并非雇主本人,而是由同一家保险中介代理集中申请,这一现象引起了调查人员的高度警觉。进一步调查发现:多笔案件理赔申请时间高度集中;同一员工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及补充工伤责任险;同一事故的保险索赔调解协议在内容和金额上存在明显不合理偏离。保险公司迅速将案件异常信息报送公安机关。经过数月缜密侦查,公安机关成功揭开这起由保险中介与企业相互勾结、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的真面目。保险中介通过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利用不同保险公司信息壁垒规避风险,诱导员工签署多份赔偿协议,夸大保险责任损失骗取保险赔偿金。
◆ 处理结果
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 案例启示
重复投保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保险公司间的数据共享漏洞谋取不法利益。保险公司应加强行业间的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打破信息壁垒,消除重复理赔保险欺诈的生存空间。
(平安财险江西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2025年7月15日,四川籍男子驾驶苏牌玛萨拉蒂总裁车,从广东深圳大梅沙景区出发,前往江西某地。途中,车辆在国道上与树木发生碰撞,未造成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男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于次日将车辆拖回江苏某地进行维修。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验,发现本案存在诸多疑点:事故发生时间在深夜,且地点位于偏僻路段,无监控覆盖;事故车辆为高价值二手车;驾驶员声称该车为其富商女友花费85万元购买并赠送,但无法提供卖家信息。针对上述疑点,保险公司迅速启动反欺诈程序,第一时间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完成风险摸排取证。通过与公安机关的深入联合研判和大数据分析,发现除本起案件外,另有三起事故均系该团伙精心策划的关联案件。这是一起典型的“职业化、团伙化、跨区域化”保险诈骗案,整个作案过程涉及多个环节的精心策划和严密组织。主要犯罪嫌疑人张三(化名)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专门收购二手高端车辆用于实施骗保行为。其团伙分工明确,利用年轻“小白”李四(化名)作为驾驶员,伙同修理厂人员共同制造虚假事故现场,企图通过虚构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
◆ 处理结果
涉案人员张三、李四等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案件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 案例启示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保险诈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呈现出专业化分工、组织化作案、跨区域作案等特征,给保险市场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警保联动通过构建打击保险犯罪立体化防控体系,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平安财险江西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2024年6月24日,某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接到一起保险报案。报案人康某称,其驾驶一辆奥迪车在景德镇乐平市寨下村游玩时突遇暴雨,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车辆被洪水冲离道路,造成严重损失,预估损失金额达50余万元。
◆ 调查情况
接到报案后,某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对案情展开深入调查。经核查发现以下疑点:
1.案发地点:事故所在地村庄道路完全被淹,外部车辆无法进入现场,案发地点距离车主常住地北京3000公里以上;
2.手机导航记录:导航软件记录先后导航过长沙、南昌、景德镇等水灾热点区域,车主称是到以上地点游玩;
3.微信朋友圈:通过客户朋友圈获悉,其在北京有经营一家修理厂,经中保信反欺诈查询标的车辆为前期全损车,是23年9月过户到其名下;
4.同一地点还发生了一起奔驰车涉水熄火事故,且两案驾驶员均与当地某修理厂存在关联关系。
经风控专业团队分析,认为此案存在重大团伙骗保嫌疑。2024年7月30日,某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研判,认为此案存在重大骗保风险,并立即扣押涉案车辆;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康某等人并同步聚焦另一起涉险案地点不远的一台宝马水淹车存在案情高度相似情况,由于涉案人员户籍所在地均为北京,为临时起意作案,警方立即向北京发起协查通告共同对此团伙进行调查。
◆ 处理结果
目前涉案车辆均已放弃向保险公司放弃索赔,相关人员因涉嫌保险诈骗罪且数额较大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案例启示
此案为故意水淹的新型案例,非以往本地人员熟悉水淹黑点位置故意停放的老旧手法,此类方式更加自然隐蔽,面对区域内大量水淹车极有可能被蒙混过关,但法网恢恢,任何精心表演都难以骗过专业的风控调查。
(平安财险江西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2025年7月3日,胡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车辆在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行驶时,不慎与吴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郭某受伤及相关财产损失。报案后,吴某和郭某向保险公司索赔金融5.6万元。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接案后,针对吴某、郭某频繁投诉施压的反常行为,启动反欺诈专项核查流程,通过多维度线索深挖,逐步揭开该团伙专业骗保的真相:一是人员关联与背景存疑。核查发现,本次事故当事人吴某、郭某与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为同一批人员,且两人在两起事故中分别以第三者、乘客的身份相互配合。更关键的是,核心人员吴某曾担任某保险公司理赔员,熟悉保险理赔流程、审核要点及投诉处理机制,具备利用专业知识规避核查的条件。二是理赔资料与现场事实矛盾。深入调查证实,事故发生时郭某仅右脚接触地面,身体并未与车辆、路面发生碰撞,这与理赔资料中“左右脚均软组织挫伤”的描述严重不符;同时通过图像比对技术核实,提交的受伤部位照片并非郭某本人,存在明显造假痕迹。此外,结合事故现场环境分析,吴某声称损坏的手表在该碰撞场景下无损坏可能,进一步印证资料造假。三是人员轨迹戳穿团伙协作真相。经调查,事故发生后,吴某与郭某两次共同乘坐涉案车辆出现在同一地点,当时副驾驶为郭某,后排白衣乘客实为事故发生时的副驾驶人员,其同行轨迹与“事故受伤后需住院治疗”的说法相悖,证实两人存在密切协作的团伙作案特征。综上,吴某、郭某利用吴某的理赔从业经验,通过“碰瓷制造轻微事故+伪造伤情资料+监管投诉施压”的方式实施诈骗,目前已核实其已骗取理赔金1.1万元,未遂诈骗金额5万元,涉嫌保险诈骗罪。
◆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依据核查获取的完整证据链,认定本次事故为吴某、郭某主导的故意保险诈骗行为,拒绝支付其企图骗取的5万元理赔款。同时,将案件全部证据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案例启示
该案件是典型的“团伙化+专业化”车险碰瓷诈骗,作案人员利用行业内部经验精准设计诈骗方案,还借助监管投诉渠道施压,作案手段隐蔽且极具迷惑性,对保险行业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造成多重负面影响。对保险公司而言,需强化三大防控举措:一是需强化理赔查勘的全流程管控,尤其要加强对人伤案件中伤情照片、医疗资料的真实性核验,建立跨案件信息比对机制;二是针对投诉案件,要区分正常维权与恶意敲诈的界限,建立投诉与理赔查勘的联动核查机制,避免因"息事宁人"心态纵容诈骗;三是需加强对离职理赔人员的从业行为跟踪,防范行业内部信息外泄带来的诈骗风险。
(鼎和财险江西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2023年8月20日,被保险人周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车辆在路上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开具事故认定书判定标的驾驶员全责。被保险人周某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标的及三者损失共计46万元。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查勘员接报案后,通过多维度调查发现重大疑点:一是现场偏僻,没有任何监控设施,车辆均为老旧高端二手车且损失严重;二是两车驾驶员及车上人员均从事汽车修理行业,存在较大的故意制造事故风险;三是发现三者高端车存在改装高保风险;四是标的、三者驾驶员均以各种理由不配合相关调查。
保险公司调查员在收集相关线索证据后,至赣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
◆ 处理结果
在赣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协助下,周某对保险欺诈事实供认不讳,承认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理赔金,共计46万元。2025年4月17日,我司成功追回已先行赔付的7万元,并让嫌疑人放弃索赔剩余的39万元。
◆ 案例启示
通过技术,破解传统保险欺诈的“被动核查、效率低、漏判率高”的痛点;通过大数据融合与关联分析,突破单一数据源局限性;通过“保险+经侦”的共治模式,有效遏制了专业化、团伙化的欺诈行为,肃清保险理赔环境。
(太保财险江西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该团伙以李某、王某为首,长期在南昌市红谷滩、青山湖等交通密集区域以骑电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方式向我司提出索赔,事故形态高度雷同,团伙成员中包括多名“职业伤者”,部分案件甚至出现同一伤者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时间段的重复索赔行为。
◆ 调查情况
2025年4月,保险公司通过“人伤案件智能筛查系统”发现多名伤者索赔记录高度相似,伤情描述雷同。进一步调取事故路段监控、涉事车辆行驶轨迹、伤者历史理赔记录等,发现该团伙作案频率高、事故时间集中、事发路段重复性强。通过对伤情进行复核,发现多处伤情与事故机理不符;资金流向分析显示赔款最终流入团伙控制的个人账户。经与同业公司信息共享,确认该团伙为跨公司作案的职业碰瓷团伙后,联合行业向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报案。
公安机关介入后,调取团伙成员通讯记录与转账凭证,进一步锁定其共谋欺诈的事实。最终形成“事故制造-套取赔款-资金回流”的完整证据闭环。
◆ 处理结果
2025年08月28日,经执法民警协助处理,我司案件涉嫌刘某某、潘某某两起交通事故碰瓷的问题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条款,经长时间多方沟通协商,最终退回理赔款合计5万余元。
◆ 案例启示
本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人伤欺诈调查标准流程,包括伤情复核、资金流向跟踪、关联案件串并关系、行业黑名单共享等环节,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调查范式。推动建立“江西省人伤案件反欺诈协作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联合打击。
(太保财险江西分公司提供)
◆ 案例简介
2023年3月12日,驾驶员刘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车辆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赤土乡红桃村路段时,不慎行驶坠下山崖,造成车辆报废,刘某未受伤的事故。实际车主黄某要求保险公司按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付,索赔金额21万元。
◆ 调查情况
保险公司查勘员接案后赶赴现场,向司机刘某核实事发经过,刘某称车辆失控后,情急之下选择跳车逃生才得以脱险。然而,现场调查时发现事故存在重大疑点。其一,事发于山区陡坡路段,按常理驾驶员无跳车条件,即便跳车也难免受伤,但刘某毫发无损、衣物整洁,神色平静,与 “跳车逃生” 场景相悖。其二,该事故现场地处偏僻山区,人流量、车流量都极为稀少,且全程无任何监控覆盖,缺乏关键的影像佐证,这类地点本身就属于大额保险诈骗案件的高发、高风险区域。其三,事发后,实际车主黄某未与保险公司协商,反而直接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借助司法程序的公信力向保险公司施加压力,最终误导保险公司赔付21万元保险金。
虽前期多方调查未获直接骗保证据,但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将该案标注为“高风险案件”,并持续保持高度警惕。赔付完成后继续对实际车主黄某的经营动态、资金流向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密切追踪,同时专门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外部调查机构深入核查,并向赣州南康区公安经侦部门报案。
在后续调查中,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驾驶员刘某深知事发地段无监控覆盖,态度极为顽抗,不仅消极回避调查、拒不提供关键细节,回答问题时还言辞前后矛盾、刻意隐瞒实情,保险公司单方缺乏强制调查权限,证据搜集遇阻。
关键时刻,保险公司迅速联动赣州南康区公安经侦部门,警方凭侦查权限与技术优势,调取二人通讯、资金往来,回溯车辆轨迹,固定证人证言;保险公司则提供现场疑点、理赔异常线索,精准指引侦查方向。同时依托刑侦调查经验,对相关证人开展询问,固定关键言词证据。而保险公司则发挥行业专业优势,提供前期现场查勘的疑点记录、理赔流程中的异常线索,为警方侦查方向提供精准指引。
双方分工协作、资源互补,织密证据链,最终还原黄某授意刘某故意制造虚假事故骗保的真相。正是警保联动弥补了单方调查局限,以执法权与专业力的结合,成功戳穿保险欺诈骗局。
◆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配合警方完成证据链固定,最终由法院判决:黄某和刘某共同触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退还保险公司已赔付金额21万元。
◆ 案例启示
该案件呈现了保险诈骗中"场景造假+高额索赔"的典型特征,作案手法具有一定专业性,隐蔽性。本案中保险公司单方缺乏强制调查能力,而警方依托侦查权限与技术优势,可精准调取通讯、资金、轨迹等关键证据,双方专业互补、资源共享,高效织密证据链。可见,警保联动通过执法权与行业专业力的有机结合,弥补了单方调查的局限,成为突破调查僵局、戳穿骗保骗局的关键支撑。
在此警醒广大消费者,任何精心设计的骗保行为都难以完全规避专业调查。
(渤海财险江西分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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