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赣州中支完成一起大额意外险理赔案 赔付300万元

2020-09-18 16:18:47

投保人王先生于2012年9月1日为本人购买了《阳光人寿爱随行两全保险》保额10万,《阳光人寿附加爱随行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然而不幸的是2019年1月23日,王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亡。2019年1月23日,阳光人寿赣州中支接到王先生家属的报案电话,理赔人员立刻前往事故现场安慰投保人家属,并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经过核实后,属于保险责任,根据《阳光人寿爱随行两全保险》《阳光人寿附加爱随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约定,自驾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按合同基本保额10万的15倍,各给付身故保险金150万,阳光人寿合计赔付保险金额300万元。 

投保人王先生家属收到理赔款后对阳光人寿的保险产品和理赔服务表示高度认可和赞许并赠送了两面锦旗。

此案的最大特点就是彰显了保险姓“保”、诚信理赔的价值追求及理念。公司接到出险人家属的报案电话,理赔人员立刻前往事故现场安慰投保人家属,并对事故责任进行核实,确认属于保险责任,公司合计赔付保险金额300万元。本款保险产品及公司的理赔服务获得出险人家属的高度认可和赞许。